食安先鋒營上課筆記:教你看懂標章與法規

 繼《食安先鋒營上課筆記:食品添加架恐怖》之後,這篇同樣是瑞塔塔參加嘉義縣「食安先鋒營」系列課程第一週的筆記,6月24日有兩堂課,第二堂是「教你看懂標章與法規」,看完筆記有興趣的人,要趕快去報名哦!文末附了報名方式。




食安先鋒營上課筆記之二「教你看懂標章與法規」

講師:蔡淑真女士主講(嘉義縣衛生局副局長)


 

濫用食品添加物,消費者也有責任


一般人很直接的想法就會認為食品安全是政府的責任、是業者的責任,但講師舉了一個例子直接把我敲醒。大家應該都有去小吃店飲食的經驗吧!陽春麵、肉羹麵、牛肉麵、......你有注意麵條放在哪裡嗎?麵攤子上?炎炎夏日,麵條能擺在室溫多久?有業者跟講師喊冤,「麵條從冰箱拿出來會被消費者指稱不新鮮,放室溫又會壞掉,只好放防腐劑了」,麵條可以放防腐劑嗎?當然不行!所以,選擇有冷藏設備的小吃店才是聰明的消費者哦!



找一找食品標示


如果業者能確保小包裝沒有單獨販售,只需要在最小販售單位之外包裝完成標示就可以了,標示必須讓消費者及使用者可以直接清楚辨識產品資訊,如果是買一整箱食品,可能箱子上不見得會有標示,可以找找箱子裡面的小包裝,或小包裝內的更小包裝,如果還是找不到,嘿嘿,你就有機會賺獎金了。


再來可以注意「品名是不是和食品本質相符」(約定俗成的例外,像太陽餅、老婆餅),鮮奶捲心酥裡面沒有牛奶、葡萄汁裡面沒有葡萄......都有機會可以賺獎金。



密密麻麻的(原料)成份表


平常有細看產品標示的人,可能會發現成份表越來越誇張了,讓人眼花撩亂,特別是泡麵上頭的標示,多到你看了可能會吃不下,這是因為現在必須要詳細載明,不能用簡稱。


譬如餅乾用油,以前可能只是寫「植物油」,現在要依照含量多寡標示「大豆油、葵花油」。


吃不吃是你的選擇,但業者必須要標示清楚。


瑞塔塔認為標示得越清楚、成份表面積越大,其實也表示業者夠誠實,比起很多排隊美食,完全沒有標示,甚至連包裝都不完整,許多人還吃得津津有味,我會選擇前者。





農產品標示


只要說自己是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,像是有機農產品、產銷履歷農產品及優良農產品,都應該要標示可追溯之來源,包括:生產者、聯絡地址和電話等。(包裝食品104.6.10施行、散裝食品104.8.4施行)


標示0,真的是0嗎?


其實標示為0,不見得就是完全沒有哦!可以標示為0的條件如下:


熱量-每100公克或100毫升不超過4大卡

蛋白質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-每100公克或100毫升不超過0.5公克

鈉-每100公克或100毫升不超過5毫克

飽和脂肪-每100公克或100毫升不超過0.1公克



針對特別需求的標示(糖、基改、過敏原)


針對糖尿病患的需求,標示增列了「糖」的含量,過去糖都是包含在「碳水化合物」裡頭,104年7月1日以後必須特別標示,但糖友在換算時,糖依然是包含在「碳水化合物」哦!所以算醣類總量時的正確算法,依然是「碳水化合物-膳食纖維」,不需要加上「糖」,只是堅持無糖主義的糖友就可以避開了。


針對反基改消費者的需求,「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」之標示範圍將擴大到包裝食品、散裝食品、食品添加物,而「非故意攙雜率」也將由現行的5%調整到3%。目前通過許可的基改食品原料只有「黃豆、玉米、棉花、油菜」,除此之外都是不得使用。


針對過敏體質者的需求,含有蝦、蟹、芒果、花生、牛奶(不包括由牛奶取得之乳糖醇)、蛋等6項可能導致過敏的食品原料,都必須加上醒語。







標示的越仔細,不是為了讓消費者害怕,而是方便消費者選擇合適自己的食品,並且增加食用的安全性。上一堂課的筆記中,瑞塔塔提到「有任何疑問,都可以洽詢地方政府。凡檢舉攙偽、假冒、逾有效日期或使用違法添加物等四種類型食安案件,地方政府至少提撥罰金的百分之五十作為檢舉獎金;非以上四類型的一般案件,地方政府至少要提撥罰金的百分之二十作為檢舉獎金。」


延伸閱讀一:如何參加課程

延伸閱讀二:下載課程講義

延伸閱讀三: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





我們是瑞塔塔無限熊

留言